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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轻作业负担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16: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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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轻作业负担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绍兴市教育局

                          202192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轻作业负担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减轻作业负担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作业观,充分发挥作业育人功能,合理有效布置作业,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具体目标

1.基本形成学校主导、分级统筹、教师协作、校内公示的作业管理体系和职责明确、管评结合的作业管理机制。

2.学生课外书面作业时长得到有效控制,85%及以上的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

3.通过作业第三方满意度测评,85%的学生作业负担有明显减轻。

4.形成一批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作业设计典型案例。

5.推广20个左右在实施分层作业和弹性作业,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开展作业精准监管等方面的创新经验。

6.定期遴选一批作业系统管理示范性学校。

三、指标任务

(一)严格落实禁止性指标

1.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的家庭作业;

2.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群里打卡提交学科作业;

3.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4.严禁要求学生自己批改作业;

5.严禁征订使用超出规定数量的教辅资料;

6.严禁以班级或家委会等名义统一代购目录范围外的教辅资料;

7.严禁小学一二年级进行纸笔考试;

8.严禁小学阶段进行期中考试;

9.严禁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或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1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留作业。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指标

1.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2.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3.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4.教师要精准设计作业,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避免布置机械、低效、无效训练作业;

5.教师不用微信、qq或钉钉群、app等电子方式布置作业;

6.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要先做、选做、全批、精析;

7.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

8.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

9.教师对经常不能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加强追踪、辅以个性化指导;

10.教师要在课后服务时间强对学生作业指导管理。

(三)积极落实倡导性指标

1.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合理布置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探究性、实践性作业;

3.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4.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

5.实施课堂作业随堂化;

6.综合运用选编、改编、创编等,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作业资源库校本化;

7.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8.鼓励开展无作业日、书包留学校等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举措;

9.鼓励建设中小学生在线作业答疑公益平台;

10.探索各类作业监管数字化、精准化方面的举措。

四、工作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学校落实作业管理细则的情况和学生实际作业量控制情况,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等考核。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教育教研部门要加强作业功能的研究与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工作的研究与指导,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作业设计的培训与教研、作业质量检查与评估等活动,进一步引领作业改革的方向。

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细则,向社会公布。建立学期作业计划、作业公示、总量监管、时长统筹、质量评估等制度,明确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班主任、任课教师的任务职责,形成作业量和作业时长的控制性闭环管理。把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和反馈等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评价考核。

校外培训机构禁止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要把是否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202110月底前)。义务教育段学校要根据减轻作业负担行动方案,制定作业管理细则,部署开展校内作业减负行动、做好自查自纠,确保禁止性指标严格落实、规范性指标认真落实、倡导性指标积极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202111月底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围绕“双减”工作要求逐校开展检查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摆工作问题,提出整改任务清单。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20221月底前)。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全面做好整改。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22月新学期开始后)。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作业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和培育可复制借鉴、可推广示范的作业减负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区域作业减负工作可持续发展。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加强作业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校内减负的关键举措。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作业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指导学校提升教育理念,抓实教学常规,改进教学管理。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执行作业管理细则,健全作业减负工作机制,将细则制度等贯彻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贯彻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二)加强指导落实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业务指导,尤其是在作业资源开发、作业质量管理、作业评价改革、作业研究团队建设等方面加强专业支持,探索选树一批作业管理示范性学校或作业改革创新经验。要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学校在推进作业管理改革中的教学安排、教师选聘、经费使用、研训评价等方面的支持。

(三)加强监督完善评价。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对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价机制,设立监督举报平台,畅通问题意见反映渠道;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学校年度考核、教师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内容中。要落实问责整改,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四)加强协同营造氛围。健全家校协同机制,明确家长在减轻作业负担中的重要责任,督促家长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不额外布置其他课外作业,形成家校“减负”合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减轻义务教育段学生作业负担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减轻作业负担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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